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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新媒体 2023-09-07 450 10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消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安徽省直缴存单位职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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