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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新媒体 2022-09-29 450 10

805人隔离、3人感染!黑龙江刘某某(无症状感染者)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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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995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29秒。

隐瞒行程不仅会耽误自身的病情治疗还致使不知情的接触者成为无辜的受害者给社会造成危害

瞒报、谎报疫情

甚至还面临着刑罚处罚

9月1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这是自今年伊春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伊春市法院审结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导致805人被隔离,家属曹某某、黄某某等3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并故意隐瞒其活动轨迹和接触史,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风险隐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予依法惩处。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伊美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项防控措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遵守,但也有人无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自身也受到法律的处罚。此类案件的审理及宣判,提醒每一位公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行为的底线。

来源: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ID:ycqrmfy)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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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冰鑫

主编: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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